關于轉發(fā)《關于深化開展市區(qū)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的通知》的通知
來源: 南通市建設安全生產監(jiān)督站 發(fā)布時間:2021-04-26 字體:[ 大 中 小 ]
通建安監(jiān)【2021】14號
市區(qū)各在建工程項目部、各參建單位:
現(xiàn)將《關于深化開展市區(qū)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的通知》(通住建安[2021]80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各相關單位高度重視,結合揚塵防控"6個100%"要求嚴格貫徹執(zhí)行,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的醒目位置應設置《揚塵污染防治公示牌》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公示牌》,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負責人等信息。
二、工程開工前,建筑工地應按要求安裝揚塵在線監(jiān)測和視頻監(jiān)控設備,并與當?shù)叵嚓P主管部門聯(lián)網。2021年以后開工的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建設智慧工地,鼓勵社會投資項目建設智慧工地。施工工地按規(guī)定設置密閉圍擋,無破損、缺失等情況。
三、施工現(xiàn)場臨時便道、材料堆放區(qū)、加工區(qū)和物料堆放區(qū)等應進行硬化處理,臨時硬化路面應采用現(xiàn)澆混凝土或可周轉預制板?;A施工階段可采用臨時鋼板硬化路面,應確保臨時道路在使用中不滑移、錯位或破損。
四、場地道路應落實專人清掃、灑水降塵,不得有明顯積塵,現(xiàn)場配除塵、抑塵設備設施應確保正常使用。施工主干道應設置排水措施,以免沖洗后的路面泥漿或污水淤積。
五、施工工地出入口應設置定型化車輛沖洗設施,并有配套的排水和泥漿沉淀設施。駛出工地的車輛車身和車輪應清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出口路面見本色。
六、土方施工時,動土區(qū)域采用濕法作業(yè),必須使用自動噴淋系統(tǒng),宜使用大型噴淋系統(tǒng)配合小型移動噴淋、霧炮設施等,確保無揚塵。其余裸露土方應及時覆蓋六針及以上防塵網、防塵布、噴灑抑塵劑,或采用噴淋設施和灑水車等設施灑水潤濕,土體表面無明顯粉塵。
七、施工工地應按規(guī)定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處理,堆放處應設置圍擋或擋墻,覆蓋防塵網(布),配合定期灑水等措施,做到隨用隨取,隨用隨蓋,防止風蝕起塵。
八、施工現(xiàn)場建筑垃圾應清理至集中堆場后嚴密覆蓋,并及時清運。
九、施工樓層內清理應采取降塵措施。在建(構)筑物、腳手架以及卸料平臺上運送散裝物料和建筑垃圾的嚴禁拋灑建筑垃圾?,F(xiàn)場進行石材等的切割作業(yè)時,必須做好抑塵降塵措施。
十、施工工地建筑結構腳手架外側設置密目防塵網或者防塵布。
附件:關于深化開展市區(qū)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的通知
南通市建設安全生產監(jiān)督站
2021年4月25日